【行而不辍忠诚履职】海珠区人民法院五年工作回顾——典型案例篇

 时间:2024-02-19 19:10:27      作者: 欧宝官网入口

  2016年至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坚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致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下面就让我们一同走进海珠法院近五年来的奋斗历程,回顾近年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报道过的经典案例。

  《使用与别家公司相近似标识并在网站虚假宣传 广州一搬家公司被判赔偿16万元》:2021年,海珠区法院审结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告大鑫众服务部因实施仿冒网站、盗用原告公司的荣誉及业绩、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等侵犯权利的行为,被法院一审判赔16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人民法院报2021年7月23日第03版)

  《广州一男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七个月》:2020年3月,海珠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将乘坐飞机的案件,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后,经办法官根据此案撰写案例分析,探讨疫情中编造他人确诊传染病信息的行为定性问题,为疫情防控中此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借鉴思路和经验。该案审理情况及法官撰写案例均在人民法院报刊载报道,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意义。——(人民法院报2020年3月10日第03版)

  《五次登门劝腾退》: 陈氏夫妇以不满拆迁补贴为由,长期侵占已征收准备拆除的一处房屋违法经商。经鉴定,该房子危险性评定为整栋危房,应整体拆卸。考虑到老人年岁已高,且接着使用该房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海珠区法院执行法官先后五次前往两位年近70岁的老人住处释法析理。在法官耐心劝说下,2020年7月,两位老人同意搬离危房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海珠法院顺利完成涉案危房的腾退执行工作。该案传递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展现法院担当,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人民法院报2020年7月26日第04版)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谁来抚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海珠区法院总结出处理涉黑恶案件的长效机制经验,即由案件承办单位根据案件情况上报区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由承办单位召开听证会,确定判决后的主责单位、配合单位,在人、财、物方面做协调督导。2020年11月,海珠区法院借鉴处理涉黑案件经验在一起案件中妥善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该案对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经验的灵活运用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人民法院报2020年12月3日第04版)

  《暴力追债 买护赌场,一56人涉黑组织在广州受审》、《广州 56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20年》:2019年4月11日,海珠区法院受理施某兵等56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暗恶势力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该案于2019年5月6日至10日开庭审理完毕,2019年11月6日宣判,有效遏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该案审理和宣判过程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法院网、光明网、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媒体同步报道。——(人民法院报2019年5月11日第03版、2019年11月8日第03版)

  《执行程序中互负债务抵销的时点应怎么样确定》: 2018年8月,我院执行法官根据李某与黄某债务抵销执行异议案撰写了案例分析,探讨执行程序中互负债务抵销的时点应怎么样确定的问题,被人民法院报刊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8月2日第06版)

  《开发商不能提供回迁协议约定的回迁房时可否以特定物不存在而终结执行》:2017年10月,我院执行法官根据原告刘某某等三人起诉G房地产公司拆迁合同纠纷一案撰写了案例分析,探讨开发商不能提供回迁协议约定的回迁房时可否以特定物不存在而终结执行问题,被人民法院报刊载。——(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11日第08版)

  《广州海珠宣判利用互联网组织卖淫案》:2016年1月,海珠区法院针对一起利用互联网组织卖淫团伙案进行了宣判,同时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了本案的一审宣判结果。这是我院在“互联网+”时代借助现代网络拓宽司法公开的创新举措,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人民法院报2016年1月27日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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