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10-05 15:15:11      作者: 欧宝官网入口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纯利润是419,149,800.92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061,589.14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2019年度拟以公司2019年年末总股本57496.4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 126,492,080.00元,剩余212,569,509.14元未分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止2019年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1,667,605,409.11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属于生产销售型工业公司,主要是做尼龙66工业丝、帘子布、切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尼龙66工业丝主要使用在以轮胎帘子布为主,其他领域还包括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及织带等领域;少量细旦丝应用在缝纫线帘子布主要使用在于半钢子午胎,在斜交轮胎上主要使用在于工程机械轮胎和飞机轮胎等特种轮胎方面。尼龙66切片主要使用在于合成纤维和工程塑料两个领域。

  尼龙66工业丝及帘子布行业已确定进入了成熟期,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下游主要受轮胎、汽车以及采矿业等行业影响较大,近年来仍保持增长的态势。公司尼龙66工业丝、帘子布产能规模全球领先。随着我们国家化纤、机械、电子、仪器、仪表等领域的发展,为尼龙66切片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空间。公司尼龙66切片产品在国内市场广受好评,畅销东南亚及欧美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聚酰胺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保安全、重环保、严管理、调结构、提效益、促改革等重点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充分激活了企业内部活力,有力推动了公司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2,2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1%;实现总利润55,04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66%。2019年企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提升基层安全管理上的水准。加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尤其是现场处置方案的实战演练,严防事故发生,为安全稳定生产夯实基础。组织并且开展春、夏、秋季安全监察督查和夏、冬季“三防”专项检查及告知式专家会诊等工作。结合基层单位真实的情况,分别部署组织并且开展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热媒系统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专项检查,确保连续安全稳定运行。特别针对试生产基层单位的特点,组织安全、环保、消防、设备、工艺、电气、仪表专家进行多次专项检查,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提升环保履职意识,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9台联苯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及3#、4#、5#热油炉低氮燃烧改造,对间歇聚合装置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顺利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完成欧盟绿色认证,为开拓欧盟市场提供有力支持。从源头控制、使用的过程入手,加强环保型原辅材料管理,实现保温棉循环再利用。安装浸胶VOCs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获得“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诚信单位”称号,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提升。

  加强客户走访,增加高层互访,开展技术交流,努力提升长协客户数量,推进战略客户长协签订,深入推动与战略客户的合作伙伴关系,有效确保基础销量的稳定。在行业形势整体下行的艰难形势下,部分长协客户无法履约,采用频繁面谈要求、完成约定价格激励等方法,促使长协客户完成协议量。根据各个市场、客户、竞争对手差异,对价格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整体市场稳定有序和价格高位。努力开发高端市场,高端产品比重持续上升。开发新客户、启动储备客户、重拾中断客户、挖掘战略(重点)客户潜在用量、争抢竞争对手客户,全力提高神马用量占比,力争销量继续稳定增长。严格发货程序,努力防范货款风险。简化考核指标,突出销售数量、回款率、回款质量等指标的考核,突出了考核重点,明确了考核方向,提升了考核质量。坚持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切入点,采取多项措施提升销售服务水平,在最大限度上实现用户需求,得到了客户的关注和认可,在客户评价中多次获得“A类供应商”荣誉,荣获“米其林最佳亚洲供应商”称号。

  牢牢把握高端化发展定位,加快向军工和高端领域拓展,产品在军工装具中得到应用,在军品领域取得重大进展。持续开发高端化、差异化产品,成功开发出阻燃纤维、原液色丝、多股重旦帘布、空气弹簧等应用领域产品。扎实推进技术储备项目,开发出尼龙6地毯丝,掌握尼龙6浸胶帘子布工艺技术。DB项目订单逐步放大,全年非轮胎领域产品的比重稳步提升,涵盖9大系列,28个规格,42家客户,共计3200多吨。构建聚合、纺丝、捻织、浸胶全流程研发平台,开展尼龙66帘线粘结力及检测技术探讨研究,核磁共振仪在附胶量测试上的应用。完成了注塑级透明尼龙、高氨基尼龙、耐高温短纤专用尼龙66树脂、军工产品炮弹转运箱尼龙材料等新品的开发,产品经客户测试均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顺利投入批量生产。集中优势资源建立了省级纤维骨架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北京化工大学建立了校企联合研发中心,“产、学、研、用”平台建设落地生根,促进了高校一流科研力量与企业高端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

  在基层单位全方面开展“内外双对标”活动。对外,基层单位对标同行业企业;对内,基层单位内部同类型单位互相对标。在对标同行业企业活动中,各单位结合本企业经营工作重点,找出了与标杆企业差距,制定出对标及自我提升目标,通过对标提升活动,不断缩小与同行业企业的差距。同时,各单位借鉴标杆企业研发工作先进经验,以研发降成本、促效益、提质量。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差异化工业丝项目一期2万吨工程已于2019年9月建成投产。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锦纶6民用丝项目一期工程一一年产4万吨纺丝项目已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已机械竣工。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实物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一家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新材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11)。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12)。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企业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2020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13)。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企业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9,061,589.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96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492,0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8%。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7.06 亿元。2018 年度立信为近 1 万家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569 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截止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方面技术的程度,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上班时间等因素定价。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得企业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企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企业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146,546.99万元,比2019年全年预计金额少62,600.56万元。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 需将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6年12月26日,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000万元,本公司占尼龙化工公司49%的股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占尼龙化工公司51%的股权。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尼龙66盐及深加工苯系列新产品、环己烷、己二胺、己二酸、色母粒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经营。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487,3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营业范围:对制造尼龙产品的技术探讨研究及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双氧水【含量>8%】环已烷、硝酸、液氮、己二酸、己内酰胺、硫酸铵、尼龙6切片、蒸汽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销售;建材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化肥、灰渣销售;对外贸易;供电;钢材购销、帘子布购销。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企业成立于2008年7月7日,注册资本18,2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开发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营业范围:生产:环己烯32800吨、环己烷8080吨、苯45000吨、重质苯10000吨、环己醇;批发、零售:环己醇、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钢材、建材;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对外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郑州海联国际交流中心大厦25层,营业范围:煤炭零售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铁矿石、矿山冶金设备、炭黑、石墨电极、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纺织品、电子科技类产品、百货、办公用品;电子商务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招标代理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和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粗苯、重质苯、环己烷、己二胺、己二腈、环己酮、氢(压缩的)、苯、氮(液化的)、氧(液化的)、环己烯、硝酸(含硝酸≥70%)、三光气不带存储设施经营。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3年7月3日,注册资本16,015.7万元,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一路南,营业范围:生产经营帆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帆布原辅材料、纺织机械的经销;切片、工业丝及其他生产经营所需化工产品的采购和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纤帆布及其它化纤织物。进口: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购销煤炭、焦炭、建材、金属制品。

  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企业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主体业务为原煤开采和洗选;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8年11月3日,注册资本3,380.30万元,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板桥西路2398号,营业范围:浸胶生产各种帘子布、帆布、帘子线、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位于德国埃伦巴赫市格拉兹斯托夫大街,营业范围:生产、销售聚酰胺纤维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57,35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营业范围:生产、 销售:氢氧化钠 、氯(液化的)、盐酸、次氯酸钠溶液、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盐酸)、工业氢氧化钙(电石渣)、工业氯化钙(液体35%质量分数,二水物)、氯乙烯(抑制了的)、氯化氢(无水的)、二氯乙烷、氢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聚氯乙烯树脂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营业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学工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注册资本12,24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轻工路中段,营业范围: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高新区神马大道666号26号楼3楼,营业范围:环保节能项目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及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供配电系统、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施、矿山设备、电气设备、水处理及排污清淤系统的研发、组装、生产、安装、维修;售电;供暖;供热;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照明器具、五金交电、钢材、建材、机电设施、矿用设备。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位于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注册资本3,100万元。营业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高低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机电设施、自动化设备、矿灯系列新产品、安全帽、铅酸蓄电池、矿灯充电架、有害化学气体报警装置、防爆电器、隔爆型LED光源巷道灯和机车灯及配件、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及配件、矿用塑料制品及配件、LED灯具及配件、LED景观灯具、LED显示屏、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太阳能光伏支架、光伏接线盒、光伏连接器、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逆变器、光伏升压变压器等。

  医院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医院位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中段,注册投资的金额280万元,床位80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1年9月 26日,位于美国洛杉矶市,注册资本:200万美元。营业范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产产品和所需原辅料的进出口业务,适时开展第三方贸易。

  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票比例49%。企业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55号6层D08室,营业范围:销售安全气囊丝产品和其它产品。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水贝金座1805室,营业范围: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制品、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23,8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西路(南)269号,营业范围: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及通讯工程项目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施、通信设施、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施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5,896.2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1KM处,营业范围:岩盐开采;工业盐生产及销售;洗护类:洁肤(浴盐、洁面盐)生产销售;场地及房屋租赁;卤水、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碳化硅、金属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施、五金交电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停车场)、货运汽车租赁。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2年08月15日,注册资本24,000万元,住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叶县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406室,营业范围:太阳能电站组件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磷酸铁钒锂项目基础能的开发与应用;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支架和相关配电设施的销售;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项目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销售:建材、钢材、硅料、线切割刃料、树脂(不含可燃溶剂)、焦炭、润滑油、工矿配件、橡胶制品、日用百货、机电设施、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商品和项目除外)。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03年07月17日,注册资本3,908.73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中段卫东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1903号,营业范围:环保与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环保与节能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消防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金属及非金属管道及配件、机电产品、矿用通风安全产品、机械设备、建材、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PVC及PE瓦斯抽放管生产、销售;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册资本2,216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聚集区沙河二路南希望大道东,营业范围:生产、销售尼龙6切片、丝;购销纺织印染、化工原材料以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尼龙产品、金属制作的产品、塑料制品、电子科技类产品、办公机具、焦炭、钢材。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5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营业范围: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材,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劳保用品;打字,复印,装订。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注册投资的金额600万日元,住所:平顶山市胜利街2号,营业范围:《中国平煤神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业务,利用自有出版物发布广告业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物资销售;信息服务;会展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投资的金额1,000万日元,住所:东京都港区新桥5-16-5,营业范围:煤炭、钢铁、石油制品等商品的买卖、进出口及中介。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5年9月1日,注册资本11,107.73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275号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院内,营业范围:技术咨询;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通信用户管线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电子设备租赁;制作、发布广告;中介服务;代收代缴电信费用,移动电话代办服务;在本单位办公、住宅区域内安装电话;批发、零售:办公机具,通讯器材,电子科技类产品,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气模防尘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1995年3月28日,注册资本75,102万元,住所:开封市郑汴路,营业范围: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氯磺酸、氯化亚砜、氯乙酸、ADC发泡剂、氢气、烧碱、食品添加剂予盛牌氢氧化钠、盐酸的生产、销售。其他非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防腐保温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应经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销售;液氯气瓶检测和焊接;煤炭、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学试剂的生产、销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硫酸(带储存设施)、硝酸、醋酸、甲醇、乙醇、氨水(氨溶液25%)、环己烷(不带储存设施)批发,自有设备、房屋租赁。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400万元,住所:郏县产业集聚区龙山大道中段,营业范围:化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泵、阀门制造销售;管道安装、维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项目施工、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施工、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机电维修;钢结构制作及施工、非标钢结构制作及施工;环保设备制造及工程项目施工;建筑装饰;橡胶密封制品、聚乙烯工业配件、聚甲醛工业配件、聚丙烯工业配件、聚氨酯工业配件、滚筒包胶、洗选配件、金属材料、各种焊丝、机电设备及配件、工矿产品及配件、制冷设备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修理加工磨具;皮带机修理;批发零售焦炭。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5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12B08、12B09号,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供电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力监控系统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日,注册资本50.1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一矿生活区,经营范围:棕制品;菱镁制品,竹制品,墩布,针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木制品,塑料,地转,废旧钢铁加工。

  公司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叶县龚店乡化工三路北段尼龙产业园,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尼龙扎带、配线槽、固定座、端子、配线器材、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包装材料、纸制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企业成立于2016年5月9日,注册资本6,125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711号,营业范围:催化剂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及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化工新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吸附剂、助剂、净化剂、电池材料及电解液、分子筛和添加剂、水处理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制造、销售、维修与保养化工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节能设备;销售尼龙制品及尼龙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为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双方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较多的日常关联交易。近年来,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努力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增强公司独立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四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