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陈某出售伪劣产品案

 时间:2023-10-03 19:19:38      作者: 欧宝官网入口

  被告人王某某(女)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药业公司暂时聘任人员,与被告人陈某原系老公妻子的联系。2020年1月28日至31日间,王某某、陈某以每只5元的价格购进无生产商厂名、厂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三无”口罩后,在明知口罩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按“KN95”口罩名义以每只10元的价格销往药店等处,合计出售口罩9800只,收取货款9.8万元。案发后,上述口罩均被公安机关扣押。经判定,涉案口罩颗粒过滤功率仅为6.7%,不符合“KN95”口罩国家规范规则的颗粒过滤功率要求(≥95%),为不合格产品。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王某某、陈某在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售颗粒过滤功率严峻不符合国家规范的伪劣口罩,出售金额达9.8万元,其行为均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应依法从严惩办。王某某、陈某照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据此,于2020年2月25日以出售伪劣产品罪别离判处被告人王某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购进“三无”口罩后,以“KN95”口罩名义对外出售,且所供给的产品阐明中亦注明产品为“KN95”无阀、“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故本案对涉案口罩质量检验时采用了被告人对外宣扬的口罩规范,按照国家规范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进行了判定。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只在于涉案口罩的首要质量指标严峻不符合国家规范,还在于被告人将残次口罩销往药店。通常情况下,老百姓对从药店购买的产品更简单发生信赖度,因而向药店出售伪劣产品也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对此类向药店出售冒充伪劣产品的行为,应依法从严惩办,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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